问题一:台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凡台州市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统一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以及已参加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问题二:个人可以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吗?
不可以。需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
问题三:2024年度什么时候可以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正式发文之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非本期限内不再接受参保。
问题四: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有哪些保障项目?缴费标准是多少?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包含特殊病门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等每期(年)每人60元(历年互助金账户有结余的县(市、区)可在40-60元间确定标准);各类民营企业(银行、保险行业除外)每期(年)每人40元;
2、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3、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问题五:可以只选择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项目或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项目其中一种参加吗?
不可以。只有选择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基础上,才能选择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和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项目中的一项或两项参加。
问题六:2024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什么时间可以补助?
1、本办法互助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 2024年的12月31日24时止;
2、职工因病住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互助期满后三个月内(2025年3月31日之前)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责任终止。
问题八:各个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补助金由住院医疗费补助和住院津贴组成,最高标准为每人3.5万元。
住院医疗费补助:
在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包括历年账户、转外自理等费用,转外自理费用不明确的,统一按照总金额减去自费、自理后的10%计算),按50%计算支付补助金。
住院津贴:每日30元,最多30天。
(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项目补助
1、首次确诊患28种重大疾病中一种或多种疾病(不包含甲状腺乳头状癌、甲状腺滤泡型癌)时,可领取互助保障金5000元;
2、首次确诊患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时,可领取互助保障金2000元;
3、首次确诊患甲状腺乳头状癌、甲状腺滤泡型癌时,可领取互助保障金2000元。
(三)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项目补助
首次确诊患6种女职工原发性癌症(原位癌除外)中的一种或多种疾病时,可领取互助保障金5000元。
(四)死亡慰问金
参加互助医疗保障的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病死亡的,给付慰问金5000元。
问题九:线下申请补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台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加盖本单位或工会印章;
2.申请住院补助的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住院发票)或《浙江省医疗费用核拨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一份等;
3.申请“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或“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的,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记录)、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死亡慰问金”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家属申请时,需提供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5.申请补助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十七条 职工通过“浙里办—医疗互助保障”网上申请补助,应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个人基础信息;
2.加盖本单位或工会印章的《台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照片;
3.申请住院补助的,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住院发票)或《浙江省医疗费用核拨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结算)单》以及出院小结(记录)照片;
4.申请“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或“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的,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记录)、检查报告单(如 CT、磁共振、B 超、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等照片;
5.申请“死亡慰问金”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照片;户口本等关系证明照片;
6.银行卡正面照片。
问题十:线上浙里办申请补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按要求填报个人基础信息;
2.加盖本单位或工会印章的《台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照片;
3.申请住院补助的,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住院发票)或《浙江省医疗费用核拨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结算)单》以及出院小结(记录)照片;
4.申请“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或“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的,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记录)、检查报告单(如 CT、磁共振、B 超、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等照片;
5.申请“死亡慰问金”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照片;户口本等关系证明照片;
6.银行卡正面照片。
问题十一:网上申请参保网址是什么?
1、登录台州市总工会官网(https://www.tzzgh.org);
2、点击“服务大厅”,选择“医疗互助-基层工会参保”。
问题十二:如果住院跨两个年度怎么申请补助?
基层工会两个年度都参加了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患病职工需提供提供两份申请材料,分段进行补助。例,职工住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1日来申请补助,其单位2022、2023两个年度均参保,那么2022年12月25日-31日的实际自付金额属于2022年度补助范围,2023年1月1日-5日的实际自付金额则属于2023年度补助范围。如果其单位2022年度参保,2023年度未参保,那么职工只能申请2022年12月25日-31日的实际自付费用补助,2023年1月1日-5日的实际自付费用不能享受补助。
问题十二:如果超过补助时间了,可以继续申请吗?
不可以。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互助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从参加活动的单位向中心交纳互助金并交齐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互助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职工因病住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互助期满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责任终止。
问题十三:重大疾病指的是哪些疾病?
(一)重大疾病释义:
1、恶性肿瘤——重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1)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
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2)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3)TNM 分期为 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4)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5)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6)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的持久性缺血造成急性心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必须依据国际国内诊断标准,符合(1)检测到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2)同时存在下列之一的证据,包括:缺血性胸痛症状、新发生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新生成的病理性 Q 波、影像学证据显示有新出现的心肌活性丧失或新出现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冠脉造影证实存在冠状动脉血栓。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指依照上述标准被明确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心肌损伤标志物肌钙蛋白(cTn)升高,至少一次检测结果达到该检验正常参考值上限的 15 倍(含)以上;
(2)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升高,至少一次检测结果达到该检验正常参考值上限的 2 倍(含)以上;
(3)出现左心室收缩功能下降,在确诊 6 周以后,检测左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 50%(不含);
(4)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新发的乳头肌功能失调或断裂引起的中度(含)以上的二尖瓣反流;
(5)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新出现的室壁瘤;
(6)出现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或心源性休克。
注:其他非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所引起的肌钙蛋白(cTn)升高不在保障范围内。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 180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 2 级(含)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肺脏或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已经实施了切开心包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注:所有未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6、严重慢性肾衰竭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依据肾脏病预后质量倡议(K/DOQI)制定的指南,分期达到慢性肾脏病 5 期,且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规律性透析是指每周进行血液透析或每天进行腹膜透析。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指起源于脑、脑神经、脑被膜的非恶性肿瘤,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范畴,并已经引起颅内压升高或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出现视乳头水肿或视觉受损、听觉受损、面部或肢体瘫痪、癫痫等,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已经实施了开颅进行的颅内肿瘤完全或部分切除手术;
(2)已经实施了针对颅内肿瘤的放射治疗,如γ刀、质子重离子治疗等。
注: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颅内血管性疾病(如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海绵状血管瘤、毛细血管扩张症等)。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的肝衰竭,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注: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疾病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 2 级(含)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Clinical Dementia Rating)评估结果为 3 分;
(4)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CS,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 小时以上。
注: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13、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等于 91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14、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肢体肌力在 2 级(含)以下。
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已经实施了切开心脏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注:所有未切开心脏的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失或丧失,临床表现为严重的认知功能障碍、精神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等,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且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Clinical Dementia Rating)评估结果为 3 分;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注:阿尔茨海默病之外的其他类型痴呆不在保障范围内。
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 2 级(含)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迟缓、静止性震颤或肌强直等,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且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注: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叠加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或 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在 36mmHg(含)以上。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且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2)呼吸肌麻痹导致严重呼吸困难,且已经持续使
用呼吸机 7 天(含)以上;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语言能力完全丧失,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注: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骨髓细胞增生程度<正常的 25%;如≥正常的 25%但<50%,则残存的造血细胞应<30%;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网织红细胞计数<20×109/L;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或主动脉创伤,已经实施了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主动脉创伤后修复的手术。主动脉指升主动脉、主动脉弓和降主动脉(含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升主动脉、主动脉弓和降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注:所有未实施开胸或开腹的动脉内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指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呼吸衰竭,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静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2)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占预计值的百分比<30%;
(3)在静息状态、呼吸空气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PaO2)<50mmHg。
27、严重克罗恩病
指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罗恩病(Crohn 病)病理组织学变化,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且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暴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病变已经累及全结肠,表现为严重的血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且已经实施了结肠切除或回肠造瘘术。
(二)较轻重大疾病释义
1、恶性肿瘤——轻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TNM 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TNM 分期为 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注: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2、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的持久性缺血造成急性心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必须依据国际国内诊断标准,符合(1)检测到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2)同时存在下列之一的证据,包括:缺血性胸痛症状、新发生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新生成的病理性 Q 波、影像学证据显示有新出现的心肌活性丧失或新出现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冠脉造影证实存在冠状动脉血栓。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指依照上述标准被明确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但未达到“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的给付标准。
注:其他非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引起的肌钙蛋白(cTn)升高不在保障范围内。
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但未达到“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在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为 3 级;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问题十三:女职工特殊病种指的是哪些疾病?
1.乳腺癌;
2.卵巢癌;
3.子宫癌;
4.宫颈癌;
5.输卵管癌;
6.阴道癌。
注:以上病种中属于原位癌范畴的不在保障范围内。
问题十四:是不是只要生病住院了,就可以申请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助?
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有互助金补助,已发放的补助,予以追回:
1.在互助期限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2.各种健康体检及预防、保健性住院治疗的;各种颈椎、腰椎、肩周炎、关节炎等慢性疼痛伤病的非手术治疗的理疗类住院的,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3.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4.因打架斗殴、吸毒、违法犯罪、自杀、酗酒、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职业病等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5.流产、分娩(生育)等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6.在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台州地区以外住院后未经医疗保险参保地区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自付金额不明确的,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7.非本单位在职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8.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补助的。
9.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患本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已补助的;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已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