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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总工会、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旅游度假区)总工会(筹),市直工会工作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工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城市困难职工带来了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解困脱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工会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对照解困脱困目标时间节点,确保全总提出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一个总体目标”“两个重点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全面开展摸排建档

各级工会要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大力开展调研摸排,全面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举措,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全面细致摸排,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立档案,及时确定帮扶具体责任联系人,切实履行好工会组织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推动纳入社会救助

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出台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和优惠等方面举措,协助困难职工家庭第一时间享受到政府惠民政策。配合政府部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格局,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及时发放生活补贴

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地区、本产业实际情况,对在档城市困难职工家庭普遍开展一次生活救助,发放困难职工疫情期间生活补贴,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鼓励困难职工所在企业维持或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薪资报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总工会将及时下拨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疫情期间的生活困难。

、大力实施医疗救助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专项救助作用,降低职工因病致贫致困风险,助力因病致贫致困职工家庭解困脱困。根据实际情况,可落实建档困难职工免交互助保障金的优惠政策。基层工会可根据政策规定,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在职职工进行慰问,积极预防职工群众因病致贫致困或返贫返困。

、开展助学全程帮扶

各级工会要精准实施“金秋助学”活动,将助学和育人相结合,对困难职工子女给予全程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学校,帮助解决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子女在学习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各级工会采取赠送网络流量包等方式,为困难职工子女创造线上学习条件。

、积极开展就业服务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自我“造血”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继续谋划和组织好工会就业服务月网上就业招聘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开展。继续做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因疫情影响转岗、失业或就业困难的职工群众,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技能培训活动。努力确保“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大力帮助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缺乏技能的困难职工申请地方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努力做好心理关怀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联系人作用,主动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实际困难,及时通过工会心理咨询服务电话或在线咨询平台,适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微课、直播等,提供免费心理疏导服务,切实帮助他们缓解疫情造成的生活、求职、工作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困难职工身心健康。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各级工会要积极引导和动员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尊重困难职工意愿的前提下,参与关爱和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心理辅导、陪伴关怀、款物捐赠等服务,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困难。

各县(市、区)总工会、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旅游度假区)总工会(筹)要高度重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解困脱困手段要多样性,解困脱困措施要有针对性,要出实招、见真效。请各地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每季度最后第二周报送本地各级工会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方面、特别是对在档的省级以上困难职工家庭帮扶的典型案例、工作举措和经验至市总工会保障部。


 

                                             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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