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州市总工会!
台州市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工会要闻

台州市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2-09-15    来源:

阅读量:

为贯彻全总《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总工办发〔2022〕13号)和省总《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浙总工办发〔2022〕96 号),结合我市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要求,助推我市经济回升向好,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01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市总工会本级2022年安排200万元预算,县级以上工会要普遍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


02设立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

设立80万元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补助60家新业态基层工会,主要用于职工活动、素质技能提升、互助保障、法律援助、帮困救助、职工送温暖、劳动保护等项目。县(市、区)总工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本级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保障机制。


03加大工会送温暖帮扶力度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省总常态化送温暖资金和各级工会资金,进一步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修订《台州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扩大慰问对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公殉职和因工死亡人员的家属、见义勇为的职工等群体纳入送温暖慰问范围;提高慰问标准,一线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 2000元。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职工的慰问帮扶力度,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中列支。


04落实好工会经费减负政策

县级以上工会要严格执行我省缓减企业工会经费和全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确保2022年缓减企业工会经费32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500万元以上。


05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

县级以上工会做好工会机关食堂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外,预留10%比例的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06用好工会经费促进消费复苏

自2022年起,将原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限额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800元,其次关于全年用于节日慰问支出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比例从60%提高到70%。此外,限额之外增加500 元额度,可购买文旅、餐饮消费产品,如文旅景区公园年票、餐饮消费券等,不可采用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充值卡等方式。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落实消费帮扶政策,预留不低于当年发放总额的20%优先采购对口地区消费帮扶产品。


07支持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

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加大力度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台州市服务业纾困帮扶政策50条》要求,引导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通过必要程序委托旅行社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县级以上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投入力度,带动更多非公企业工会开展普惠性疗休养活动。


08大力开展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技能培训

加大对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2023年筹集100 万元,重点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受各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中需转岗、再就业的职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职工群众尽快实现就业。配合省、市、县工会再就业服务应用联建项目的开发,完善就业培训主动发现、按需培训、就业服务、跟踪问效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就业培训工作实效。


09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

加强政策研究和协调沟通,积极适应“智慧医保”平台上线带来的新情况,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平稳运行。持续优化保障项目;针对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又缺乏医疗保障的实际,探索设立专享保障项目,切实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10提升工会网上服务水平

推进工会数字化改革,开发创新应用场景,为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系统管理和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工会经费的使用效能,促进工会网上服务水平的提高。


11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用工会房租

县级以上工会可参照当地党委、政府规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定期限的租金等。


12强化工会服务阵地的公益性服务性

县级以上工会可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 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场所。


13鼓励实施职工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总工会积极推进职工创业小额贷款服务,支持职工就业创业,切实帮助普通职工在创业创新过程中解决资金筹集难题。


14对山区三县和海岛县工会经费予以倾斜

山区三县和海岛县工会上缴省总工会经费缓缴6%,上述县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从24.5增加到30.5,自2022年7月起试行一年。


15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县级以上工会要根据《县级以上工会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时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完善本级支出标准,指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台州市总工会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06号工会大楼西面(台州市信访局隔壁) 浙ICP备060528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