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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台州工匠” 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08:35: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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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工〔201925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台州工匠”

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市直属工会工作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造就一支具有工匠精神、适应我市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台州工匠”推荐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台州工匠”推荐选树活动、建立百家工匠工作室,旨在选树岗位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才的榜样,发挥“台州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和“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加快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选树范围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

三、选树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各企业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五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的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崇尚劳动,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极致的精神和独具匠心的创造力,代表台州当前各个行业技能水平的高水准,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在全市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术技能人才;
  (三)跟踪本行业技术前沿,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
  (四)围绕节能减排,善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六)原则上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以上。
   四、选树程序
(一)启动实施
  各级工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并广泛宣传动员,启动第三“台州工匠”推荐选树活动。同时在各级工会网站发布推荐选树信息。
  (二)推荐申报
 推荐选树活动采取工会组织推荐为主,结合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市直属工会工作委负责,严格按照选树条件,经层层推荐筛选审核后,择优推荐“台州工匠”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各县(市、区)、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市直属工会工作委分别推荐2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直接申报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个人可通过相关社会团体或单位工会自荐报名。

各推荐单位于 8 20日前将“台州工匠”推荐审批表、2000字的事迹材料、汇总表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选审核

选树审核按照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工会审议、社会公示和定命名五个环节进行。

1资格初审。所有推荐人选,经由市总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名单。

2、专家评审。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推荐人选把关、审核等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初步名单,对参选人员提供的个人事迹、技术素材、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候选对象提交市总工会审定。

3、工会审议。候选人名单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后,确定“台州工匠”公示名单。

4、社会公示。第三届“台州工匠”推荐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5、审定命名。根据公示情况,市总工会最终审定第三“台州工匠”人选,命名并颁发证书。

 对在推荐选树活动中产生的前10名人选,由市总工会授予第三届“台州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并授予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选树导向

1.坚持向制造业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制造业中的一线技术工人,特别是长期在一线技术岗位从事传帮带等工作以及在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时间比较长、有深厚积淀的技能(技术)人才;

2.坚持向杰出技能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前三名、省级技能大赛获冠亚军和市技能大赛冠军获得者;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优先推荐具有行业领军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重视技能创新引领。优先推荐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以及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二)加强宣传和服务

1.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各级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在选树活动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通过视频、图片等直观生动的形式,挖掘工匠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扩大“台州工匠”的社会影响力。

.关爱“台州工匠”的成长和发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和提升平台,优先安排“台州工匠”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习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台州工匠”;建立与“台州工匠”的联系制度,主动帮助“台州工匠”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发挥“台州工匠”的传帮带作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和支持“台州工匠”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和各类带徒传技活动,带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联系人:蔡立;

联系电话:88832219;

邮箱:2766278985@qq.com,



附件:第三“台州工匠”推荐审批表


                         台州市总工会

2019年7月22日

编辑:三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责任编辑: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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